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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國科學院科學家精神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直黨字〔2022〕22號
【字號:大 中 小】
各分院分黨組、院屬各單位黨委、院機關各黨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中國科學院科學家精神基地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工作,現(xiàn)將《中國科學院科學家精神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結(jié)合實際認真遵照執(zhí)行。
?????中國科學院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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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中國科學院科學家精神基地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 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深入推進“傳承老科學家精神 弘揚新時代科學家精神在行動”專項工作,推動全院各單位充分發(fā)掘和利用科學家精神教育資源,建設中國科學院科學家精神基地(以下簡稱科學家精神基地),規(guī)范基地的評選命名、管理運行、作用發(fā)揮和考核評價等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學家精神基地是我院開展弘揚科學家精神集中性教育活動的重要場所,要通過充分展示宣傳我院具有代表性的科學家求真務實、報國為民、無私奉獻的先進事跡,引導全院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砥礪初心使命,心系“國家事”、肩扛“國家責”,履行國家戰(zhàn)略科技力量主力軍職責使命,勇攀科技高峰,為國攻堅克難,推動我院成為弘揚科學家精神的高地。
第二章?建設標準
第三條?科學家精神基地分為兩類,一類為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一類為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兩類基地應依托已有所史館、校史館、黨員主題教育基地和各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資源建立,并具備如下條件:
(一)基礎設施。場館設施完善,有相對固定、規(guī)模適中的現(xiàn)場體驗教學場所、展覽陳列場所等,設施設備符合安全保障條件,能夠滿足學習參觀需求。
(二)展陳內(nèi)容。有承載精神內(nèi)涵的實物,史料真實可靠,說明文字權(quán)威、詳實,展陳的收集、整理、更新等實現(xiàn)常態(tài)化。
(三)運行保障。有完善的日常管理運行辦法,有展陳保護制度、基地工作規(guī)劃,具備開展科學家精神教育工作所需的專兼職隊伍或志愿者隊伍。
(四)其他條件?;匦麄髻Y料、宣傳折頁及視頻影像資料齊備,有網(wǎng)上基地宣傳頁面,有條件的單位可建設網(wǎng)上虛擬展館。
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還應具備如下條件:一是具有典范科學家,如“兩彈一星”元勛、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學科奠基人等;二是凝練出能夠充分體現(xiàn)科學家愛國、創(chuàng)新、求實、奉獻、協(xié)同、育人事跡的特色科學家精神,能在全院起到示范引領作用;三是能夠提供多種科學家精神教育服務,具有較強的社會影響力。全院擬建設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20家左右。
第四條?全院各單位均應建設科學家精神基地,各單位黨委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研究策劃,采取有效舉措,積極推動科學家精神基地建設工作。
第三章?評選命名
第五條?科學家精神基地申報采取自主申請、逐級審核推薦的方式。申報單位填寫《中國科學院科學家精神基地申報方案》,經(jīng)所在分院分黨組審核同意后報直屬機關黨委評審,各直管單位直接報直屬機關黨委。
第六條?直屬機關黨委對申報單位的基礎設施、展陳內(nèi)容、運行保障等進行綜合評審,確定基地類型。必要時可組織現(xiàn)場考察評估。
第七條?經(jīng)直屬機關黨委評審通過后,以中國科學院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命名授牌,給予建設經(jīng)費補助。
第四章?運行管理
第八條?科學家精神基地要根據(jù)研究所自身歷史和老科學家資源實際情況開發(fā)特色教育內(nèi)容,針對不同群體設計不少于1套專門的學習教育活動方案。院屬各單位要充分利用科學家精神基地,開展弘揚科學家精神工作。
(一)開展集中學習教育活動?;厮趩挝稽h委應在老科學家紀念日、全國科技工作者日、“七一”、國慶、院慶等重要時間節(jié)點,開展集中的科學家精神教育活動,每年不少于4次。鼓勵黨支部、黨小組、研究團隊等自主開展宣講活動和科學家精神沙龍。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還應凝練典范科學家事跡,打造宣講精品,開展專題宣講活動。
(二)接受院內(nèi)外參觀學習?;貞嫦蛟簩俑鲉挝灰约霸和庀嚓P單位提供弘揚科學家精神方面的參觀學習服務。
(三)不斷提升學習教育質(zhì)量?;貞皶r更新展陳內(nèi)容,經(jīng)常性優(yōu)化教育活動內(nèi)容和方式,引導接受教育的科技工作者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弘揚科學家精神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黨中央和院黨組關于弘揚科學家精神的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斷提升參觀學習成效。
(四)發(fā)揮好新媒體的作用。要用好基地網(wǎng)站、“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臺,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發(fā)布關于基地建設和運行的新聞、動態(tài)、活動、信息、照片等,提升科研人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
第九條?科學家精神基地所在單位黨委對基地的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承擔主體責任,要對展陳和學習教育活動方案等進行審核把關,積極宣傳教育活動并做好教育效果評估工作。
第十條?直屬機關黨委和科學家精神基地所在單位黨委應為基地提供支持與指導,不斷提升基地的管理水平。
(一)組織開展專門考察、研討,對基地的建設發(fā)展提出建設性、可操作的指導性意見,鼓勵進一步開發(fā)、開放優(yōu)質(zhì)資源。
(二)定期組織面向基地的專門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和能力。
(三)不定期組織全院科學家精神基地座談會,推動基地加強互學互鑒、交流特色經(jīng)驗。鼓勵各基地舉辦聯(lián)合活動,形成網(wǎng)絡,創(chuàng)出品牌。
第五章?考核評價
第十一條?科學家精神基地運行情況納入所在單位年度黨建工作考核評議。每年12月,科學家精神基地年度運行情況需報直屬機關黨委或所在分院分黨組備案。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和各直管單位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報直屬機關黨委,其他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報所在分院分黨組。
年度運行情況原則上應包括年度新增展陳、集中教育活動、接待院內(nèi)外參觀學習、宣傳推廣、社會影響、受眾評價等內(nèi)容。同時建有中國科學院黨員主題教育基地的研究所,在按要求參加黨員主題教育基地考核的基礎上,只需報送弘揚科學家精神有關工作資料,無需提供重復的資料。
第十二條?根據(jù)各基地報送的運行情況,結(jié)合科學家精神基地建設要求和評估指標,每兩年對基地進行一次考核。直屬機關黨委匯總考核結(jié)果后,以適當方式在全院范圍內(nèi)予以通報。
各分院系統(tǒng)單位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的考核由分院分黨組組織,各直管單位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的考核由直屬機關黨委組織??己藢ο鬄槊谂魄疫\行滿2年的教育基地,考核結(jié)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檔,考核優(yōu)秀的約20%左右,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命名。
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的考核由直屬機關黨委組織,考核評審具體由專項評審組實施。專項評審組由直屬機關黨委領導及各處室負責人、各分院分黨組書記、有關基地負責人等組成,考核對象為命名授牌且運行滿2年的示范基地,考核結(jié)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檔,考核優(yōu)秀的約20%左右,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命名,作為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管理。
第十三條?成績突出、表現(xiàn)優(yōu)異的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可在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出現(xiàn)空缺的情況下,根據(jù)相關建設要求,按照程序申請增補為弘揚科學家精神示范基地。
第十四條?存在以下情況的,取消科學家精神基地稱號:
(一)基地運行過程中出現(xiàn)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
(二)利用基地從事非法商業(yè)活動并從中牟利;
(三)利用基地舉辦反科學、偽科學活動。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中國科學院直屬機關黨委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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